- P-ISSN 3022-0335
- E-ISSN 3058-2105
This article studies the spread and influence of Neo-Confucianism in the Chinese Character Sino-sphere during the Song and Ming Dynasties by examining the Historical Records of Dai Viet and related materials to study its situation in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Late Le Dynasty (1428–1527) of Dai Viet (now Vietnam). Although the research results of previous scholars all affirm that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Later Le Dynasty was the most developed stage of Confucianism in Vietnam, the essence of Confucianism in this period is that of Song and Ming Neo-Confucianism, which is almost always identified as such without clear evidence or analysis. This article posits that Confucianism in the early period of the Late Le Dynasty after Dai Viet tended to accept and apply the ideas of Song and Ming Neo-Confucianism in order to build the country and govern the citizenry. Thereby, Song and Ming Neo-Confucianism also affected all aspects of society. This article’s investigation further shows that under the influence of Song and Ming Dynasty Neo-Confucianism, the Confucian scholars in the 15th century in Dai Viet demonstrated a special respect for Taoism. They had four characteristics: engaging in Taoist discourse, using Confucian classics as a basis for commenting on people and affairs, publishing and promulgating Confucian scriptures, and restricting Buddhism.
關於大越史記全書(簡稱:全書) 的成書過程,其書記載黎聖宗(1460-1497) 洪德十年(1479) 吳士連(15世紀上半葉-?) 從令編撰如下:「令史官修撰, 吳士連撰全書, 15卷」(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3, 17a)。在編撰此書時,吳士連從儒家思想角度來編寫及評價歷史事件和人物,一方面是吳氏本身的本位,一方面是繼承黎文休(1230-1322) 大越史記的思想。葉少飛在越南後黎朝史臣吳士連史學思想探析一文已經指出及證明吳氏在編撰全書過程就「吸收了朱熹資治通鑒綱目的內容和思想」(葉少飛2020,134),而朱熹(1130-1200) 卻是宋明理學的代表。在《全書》裡,吳士連也積極辯護及推崇朱子和宋朝先儒,下面是吳氏為了程、朱而批判胡季犛(1336--?) :
史臣吳士連曰:自孟氏無,師各傳其門士,各私其學,源分而流支,差之毫釐,謬以千里。或流而為他岐,或倒戈而相攻,莫能歸一其可稱者,雖曰大醇,未免小疪,未有克醇乎其醇者也。朱子生於宋末,承漢唐諸儒箋疏六經之後,溯流求源,得聖人之心于遺經,明聖人之道于訓解,研精殫思,理與心融其說也。詳其指也,遠稱集諸儒之大成,而為後學之務式者也。有程子全民之於前,而朱子補其未圖於後,則其義精。後之有作,重建輪廓而亮大之䐧沃,而鏡子之如斯而己,烏得非議之哉哉(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8, 27b)。
關於史家吳士連(生卒不清) 的教育及官路背景,《全書》記載大寶二年(1442) 的會試如下:「3月,會試天下士人,賜阮直(1417-1474) 、阮如堵(1424-1526) 、梁如鵠(1420-1501) 三人進士及第,陳文徽(1410-1485) 等七人進士出身,吳士連等二十三人同進士出身。仍命製文,題名竪碑進士碑記自此始」(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55a)。由此可知,吳士連在黎太宗(1434-1442) 期間通過科舉考試考中進士,也就是說他是儒學培養而成的史家。吳氏仕過黎太宗、黎仁宗(1441-1459) 、黎聖宗三位皇帝的史官,是越南過去最重要的史家之一。吳氏之後,武瓊(1452-1516) 和范公著(1600-1675) 等人繼續編寫《全書》,一直到黎中興期間正和18年(1697) 才被朝廷刊刻頒行,也就是本文所涉及的內閣官板。
一般來說,後黎朝前期是指一個階段,而在這個階段中社會及思想兩方面發生了特大的變化,這也是宋明理學在大越扎根及發展的前提。據《全書》的記載,黎利(1385-1433) 于1428年成功建設黎氏王朝(1428-1789),史上稱為後黎朝,黎利也被稱為黎太祖(1428-1433)。黎氏王朝始於1428年而終於1789年,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從1428年到1527年,是後黎朝最為發達的階段,史上稱為後黎朝前期(或有「黎初」說法) ;第二個階段從1533年到1789年,是後黎朝衰微及中興和滅亡的階段,史上稱為黎中興時期。本文的時間範圍集中在第一個階段,即後黎朝前期。對後黎朝前期評價,何成軒評價:這是「封建製度高度發展的時期,尤其是黎聖宗在位(1460-1497) 期間,達到鼎盛」(He 2000, 344)。
回顧後黎朝成立之前儒學在大越的情況,早在屬明時期(1407-1427),為了擴大儒學在大越的影響,明朝就給這個地方頒布了一批儒家書籍,如《四書》、《五經》及《性理大全》等書。《全書》載:「己亥,明永樂十七年(1419年),春2月,明遣監生唐義(生卒不清) 頒賜《五經》、《四書》、《性理大全》、《爲善音隲》、《孝順事實》等書於府州縣儒學」(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0,3b-4a)。關於明朝的這些活動的效果,美國學者利亚姆·凯利讚同英國學者約翰·懷特默在其的研究認為「中國人(明人) 已經在越南實施了一個新的官吏系統及新的宋儒思想,這個政策對越南當時的社會有了大變化」(Liam 2006, 314-70)。
雖然是用武力來平定天下,但黎太祖黎利登基之後就特意留心於儒學,把發展學習和科舉考試與其他建國任務放在一起來同時實現。這些事情被《全書》記載如下:「太祖即位以來,其施為政事,藹有可觀。如定律令、制禮樂、設科目、置禁衛、設官職、立府縣、收圖籍、創學校,亦可謂創業之宏謨」(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0, 75a-b)。
這裡《全書》提到的「科目」和「學校」,都是為了儒學發展和選擇人才提出的條件。韓國學者劉仁善認為:「黎太祖已經努力實施各種吸引人才的辦法。黎朝初期的儒學也跟著發生了影響,特別是新儒學(即:宋明理學) 」(Liu 2006, 34)。在評論黎聖宗的時候,劉仁善先生已經涉及到黎聖宗受到明朝初期的新儒學(即:宋明理學) 的影響,他強調的是參加科舉考試人的德行。
越南故學者陳義先生也曾經指出:「從後黎朝前期到阮朝,越南的儒學仍然是宋儒理學」(Chen 2009, 167)。在此同時,陳先生以阮廌(1380-1442) 和黎聖宗為代表人物來說明他們的儒家學問都來源於程、朱理學。謝玉璉跟陳義有同樣的認定:「越南從15到16世紀上半葉的儒學科舉考試含有理學(即道學),是宋明時期儒學的重要內容」(Xie 2009, 138)。
到黎太宗在位期間,他從黎太祖建設朝代對儒學重視的基礎上,繼續發展崇道和科目的政策。《全書》記載史家對黎太宗的評價十分清楚:「帝天資明智,運撫昇平,内制強臣,外攘夷狄;重道崇儒,設科取士」(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1a)。 為了鞏固治國基礎,黎太宗實施了諸多體現了重視及發展儒學的政策。比如說,學生分為三個等級,第一等級和第二等級的學生都能進入國子監,第三等級學生回地方去繼續學習。這些學生無論是哪個等級,都得免徭役,對於一個靠農業及人力的社會來說,這是一個很大的優惠。《全書》這樣記載紹平元年2月(1434) :「4日,考天下學生,中考者千餘人,分爲三等。一等二等還國子監,三等還路學讀書,並免徭役」(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4a)。
不僅如此,黎太宗期間朝廷還實施了官服改革,一部分在教育領域的官職及人員受了影響。這些改革是接納了明朝的官職衣服制度的影響,來更新了大越從陳(1225-1400) 、胡(1400-1407) 二朝以來的衣服制度,《全書》記載:「紹平元年8月(1434年),賜國子監生及路縣生徒著冠服,并與國子監敎授及路縣教職著高山巾」(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13a)。
從此可知朝廷同意讓國子監監生及路縣生徒著官服,和國子監教授及路縣教職帶高山巾,這是正衣冠的大表現,也就是說明朝廷開始重視禮的表現。黎太宗在位期間,一個重要的事件把科舉考試當為定制的規定,那是三年舉辦一次考試;隨著,考試的試卷也規定了幅度字數。《全書》記載1438年考試,皇帝下詔定了規定:
「詔曰:得人之效,取士為先;取士為方,科目為首。我國家自經兵燹,英才秋葉,俊士晨星。太祖立國之初,首興學校,祠孔子以太牢,其崇重至矣。而草昧云始,科目未置。朕纂承先志,思得賢才之士以副側席之求。今定為試塲科目期,以紹平五年各道鄕試,六年會試都省堂。自此以後三年一大比率以爲常,中選者並賜進士出身。所有試塲科目具列于後:第一塲經義一道、四書各一道、並限三百字以上;第二塲制詔表;第三塲詩賦;第四塲策一道、一千字以上」(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13b-14a)。
黎仁宗雖然只活了十九年,但卻有了十七年在位,也是一位崇重儒道皇帝,《全書》記載史家們對這位皇帝的評價如下:「帝以童稚之年有天資之明,神釆端俊,容止莊重,崇儒納諫」(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58a)。於大寶二年(1442) 發生了一個事件被看為是崇儒重道的表現,進士提名碑記活動開始展開。此年舉辦的會試已經取中了後來編寫《全書》的吳士連,《全書》記載如下:「3月,會試天下士人,賜阮直、阮如堵、梁如鵠三人進士及第,陳文徽等七人進士出身,吳士連等23人同進士出身。仍命製文,題名竪碑進士碑記自此始」(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55a)。
黎仁宗的死去,雖然是後黎朝的一個大損失,但黎聖宗的出現就給黎朝初期補充了一位聖帝明君,為大越開了一個新的發展時代。一直被贊稱為越南第一儒學皇帝的黎聖宗,他在位期間被命名為儒學發展鼎盛時期,後期的帝君都向他學習。在評價黎聖宗的時候,史家把他描寫為一位生而知之的聖人,《全書》載:「天惟生之,而夙夜未嘗釋卷」(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1b)。在此同時,《全書》還記載他是「惟以古今經籍,聖賢義理為娛」(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1b)。 黎聖宗在位期間,科舉考試的標準不僅只有學識而還有人品,如果違背了儒家道德倫理的規範就不得參加考試。關於此,《全書》記載這樣的詔令:「聽本管官及本社社長保結其人實有德行者方許上數應試。其不孝、不睦、不義、亂倫及教唆之類,雖有學問詞章,不許入試」(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10a)。
在此的同時,為了避免參加考試的學生只選擇容易的經典而忽略難的經典,黎聖宗還設置了五經博士,《全書》記載:「初置五經博士。時監生治《詩經》、《書經》者多,習《禮記》、《周易》、《春秋》者少,故制五經博士,專治一經以授諸生」(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32b)。
黎聖宗是一個還特別看重利用科舉考試來選擇人才的皇帝,《全書》記載己丑年(1469) 科他直接監考及提出考題:「26日,上御敬天門,親策問治國取士」(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50a)。《全書》也記載洪德九年(1478) 的夏5月,黎聖宗再次直接監試、提出考題及閱卷:「夏5月14日,上臨軒策試,問以帝王之理天下,閲其所對」(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3, 14b)。
三年後,即洪德十二年(1481),黎聖宗又直接在敬天殿主持殿試及出題,據,《全書》的記載此科是以「理」和「數」兩個問題來考試:「夏4月27日,上御敬天殿,親策問以理數」(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3,30a)。
之前,在1474年5月,黎聖宗還頒布了對「先生」名稱的條件,如果不是年高德重的鴻儒不得叫是先生:「勑禮部僃榜百官及軍色人等:繼今,係非宿望鴻儒,年高德盛,不得妄呼先生」(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3, 2a)。正名是孔子(公元前551 -- 公元后479) 重要思想之一,這個規定不僅是正名分的表現,而且還是重視儒家名分的表現。吳士連選擇記載這個敕令一邊是受了孔子正名思想,一邊是繼承了黎文休編寫《大越史記》的思想。 黎聖宗在位時期,仍然實施對學習儒學的學生,《全書》記載1484年10月黎聖宗規定對有學歷的人的優惠政策:「20日,詔:自今凣士人已曾讀書,能屬文,有學檢,試中免選者,饒賦差半分以廣朝廷養育人才之意」(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3, 58b)。
到黎憲宗(1461-1504) 皇帝時期,他繼續黎聖宗的主張,在選取人才的同時還重視人品方面。學生在入試之前,必須有居住的地方保證,如果違犯了儒家道德倫理諸問題就不得參加科舉考試。《全書》記載景統四年(1502) 12月的敕旨:「今鄕試時,各處社長端保本社士人,除秀林、生徒外,某軍色民人,果是良家子弟,有行檢學問,能属文僃肆塲者亦許端保」(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4, 26b)。
黎聖宗和黎憲宗之後,後黎朝初期開始衰微,此乃極盛則衰之謂也。從1504年到1527年,僅僅二十四年卻換了五位皇帝。黎恭皇(1507-1527) 是後黎朝初期的最後皇帝,之後就是以莫登庸(1483-1541) 為開朝太祖(1427-1530) 的莫朝(1527-1677)。這段時間,雖然那幾位皇帝都不留心朝政,但儒學科舉還按照規定來舉辦。
綜上所述,後黎朝前期的各位皇帝特別重視儒學,以儒學思想為建設國家的基本前提。不僅如此,他們已經成功運用儒學思想來建國治民,讓這段時期成為越南史上儒學最為發達的時期。上文以《全書》為基礎加以參考相關資料,考察後黎朝前期從黎太祖到黎恭皇帝共九十九年時間各位皇帝對儒學的重視,這是重道崇儒的表現,也是接納宋明理學提出條件。
後黎朝前期重視儒學,力圖運用儒家學說來建國治民,穩定社會。關於這段時期的儒學本質,何成軒在《儒學南傳史》一書就明確的指出是宋明理學:「這一時期的越南儒學,主要是宋明理學。理學富于思辨性,體係嚴重,論證細密,將封建社會的倫理綱常,提到哲學本體論的高度來認識,是強化封建專製製度最有利的武器,因而受到黎朝統治者的歡迎」(He 2000, 347)。
吳士連是黎聖宗的臣下,也是《全書》編寫的重要史家之一。吳氏本是黎太宗年間(1442) 會試的同進士出身,說明此人是一個經過儒家經典的培訓,當然也影響了儒家的思想。對於黎利不殺投降的明人,吳士連就把「仁」和「本心」兩個要素披上了黎太祖的身上:「帝諭之曰:復讐報怨者眾人之常情,不啫殺人者仁人之本心」(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0, 46b)。
宋明理學的精神總是寓在儒家經典諸書論解之內,由此可以把儒士們對經典諸內容的談論放在談論道學範圍之中。《全書》記載黎太宗在位時期發生的一件案例,當時文臣阮廌解釋「仁」和「義」都是來源於《書經》和《大學》二書:
「有再犯盗七人,俱年穉,刑官㨿律當斬。大司徒黎察等見其多殺,心難之。帝以問承旨阮廌,廌對曰:「法令不如仁義,亦明矣。今一旦殺七人,恐非盛德之舉。《書》曰:「安汝止」;傳曰:「知止而后有定」。臣請述「止」之義使陛下聞之。夫止者,安所止之謂。如宫中陛下所安也,時或出幸,他所不可常安,反歸宫中,然後安其所止。人君於仁義亦然,以之存心而安所止。時或威怒,終無可從,願陛下留心臣言」(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25b-26a)。
黎聖宗的時代,隨著朝廷實施「獨尊儒術」的主張,儒學以及儒家的思想特別受到重視,談論道學的活動也因而達到了熱潮。《全書》記載洪德元年(1470) 11月黎聖宗跟他的臣下杜潤(1446-?) 談論了「道」和「理」等範疇,就可以看出一二:
「25日,是夜,杜潤侍御前,上語及道理二字。謂:道者當然之事,明白易知;理者所以然之故,徵妙難見。予嘗作此二詩,積日乃成。潤對曰:帝之理學,緝熙光明,於混然之中有粲然之别,精徵藴奥,形諸聲詩。豈尋常學士經生窺仰所及。上又語天文之學、詳指二十八宿、五星運行、皆有所犯、犯於某星則某事應、帝之學博、概見其端」(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59b-60a)。
據杜潤之言,黎聖宗是理學之徒,加上他所談論的「道」和「理」都是理學家們所重要的範疇。不僅如此,黎聖宗還對理學幾個重要範疇有所領會,其表現出來就是詩,而在儒家的觀點下「詩是心之所向」。到這裡,可以知道這段時期儒學而特別是理學在大越發展的熱潮。
因為史家們出身於儒學科舉,所以每次對某個事件提出了評價,大多都以儒家思想為本位,以儒家經典為依據。這個操作好像建造一個保護後面評價內容的干城,因為有聖經賢傳及先儒之言的依據,所以他們的評價更加說服力。吳士連在編寫《全書》已經運用了這個方法,所以他的評價莫名其妙地披上了不可攻破的一件金甲。譬如,當進行評價黎太祖黎利成功建立了黎氏王朝的時候,吳士連已經引用了《易經》的詞語來說明黎利是順從了天運行的規律,所以成功是理所當然的。《全書》記載:「吳士連曰:亂極治生,天之行也。聖作物覩(《易》乾卦),時之亨也」(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0,52b)。 這裡,《全書》已經進行了注釋吳士連所引用的話是來源於《易經》乾卦,此卦是天和天子的象征。黎太祖黎利升遐之後,史家們在評價他生平事業時,再次運用了《易經》和《孟子》的思想:「史臣論曰:帝起義兵未嘗濫殺一人,惟能以柔制剛,以弱制強,以寡敵眾,不戰而屈人兵,故能革否為泰,轉危為安,易亂爲治。所謂仁者無敵於天下,其帝之謂歟。其有天下而傳萬世之業也宜哉」(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卷之10,76a)。
阮廌是後黎朝開國功臣,仕於黎太祖和黎太宗兩位皇帝,此人也就是越南15世紀上半葉的代表儒家,對後人的影響很大。在黎太宗在位期間,發生了一件案例,七個人犯該斬的罪,但他們的年齡還小。這時候,有的朝臣主張按法處理,但皇帝覺得一次殺了七個人有點不忍心,所以參考阮廌的意見,阮廌就以《書經》和《大學》為依據來講了一些關於「德行」和「仁義」的內容,《全書》記載如下:
有再犯盗七人俱年穉,刑官㨿律當斬。大司徒黎察等見其多殺,心難之。帝以問承旨阮廌,廌對曰:法令不如仁義亦明矣。今一旦殺七人,恐非盛德之舉。《書》曰:安汝止。《傳》曰:知止而后有定。臣請述止之義,使陛下聞之。夫止者,安所止之謂。如宫中陛下所安也,時或出幸他所不可常安,反歸宫中然後安其所止。人君於仁義亦然以之存心而安所止,時或威怒,終無可從。願陛下留心臣言(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62b)。
在此同時,當皇帝下詔或頒布號令的時候,也經常使用儒家經典的內容作為後面內容的依據,《全書》多次記載這個做法。在1448年,黎仁宗頒佈的詔令已經引用了《中庸》一書的「至誠」思想,說明皇帝已經接納及運用了儒家經典之書:「丁卯5年(明正統12年),秋7月詔曰:引咎責躬惟至誠之能,救災恤患尤仁政之所先」(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62a-b)。
有的時候,史家記載皇帝的詔令,雖然不直接說明是引用哪個經典的話語,但通過文章可以看出他們運用的說法及思想。光順八年(1468),黎聖宗的詔令就是一個,《全書》載:「朕以否德君臨兆姓,欲咸底阜康以丕臻盛治」(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26b),這裡可以看得出來是模仿《書經》的說法及精神。
到黎憲宗皇帝在位期間,命令的頒布也運用了《書經》和《易經》的精神來論事依據,《全書》記載景統元年(1498) 的敕諭如下:「刑獄之用,民命所懸,得其道則民恊于中,失其道則民受其害。故易象深懲於滯獄,《書經》務要於蔽囚」(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4, 5a)。
到明年景統二年(1499),黎憲宗頒布的敕諭再次運用了儒家《易》、《書》、《詩》、《禮》等書的詞語和精神,其中涉及道學所强调的一些問題,《全書》載:
「秋7月初5日,敕論吏部百姓等:「世道隆汙,系乎風俗,恩俗微惡,系乎氣數。《易》曰:「君子以居賢德善俗」。《書》曰:「弘敷五敎,式和民則」。《詩》曰:「其儀不忒,乃四國」。《禮》曰:「齊八政淫,一道德以同俗」。聖經垂訓,炳炳足徵,古昔帝王,禦曆彥圖,我太祖高,輯寧家邦,肇修人紀;太宗文皇帝,懋昭天憲,篤敘民彝;聖宗淳皇帝,敷賁前功,而淪大化。神傳聖繼,矩襲規重。仁心仁聞,洋溢乎華夏;善政善敎,漸於際蟠。兆民孚嘉靖之休,億載衍登吾尊臨寶位,祗紹光猷,躬孝敬以端建極之原,首綱常而闡釋敷言之訓。上行下效,旣式底于咸寧;長治久安,欲永絕於丕績。條約,用列左方。故諭」(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4, 11b-12a)。
到景統六年(1503),黎憲宗的敕諭再次運用了《書經》的話語:「敕諭淸華贊治承宣使司參議楊靜等:吾于農務,尤且專注,爾牧兵民,固當盡力,省循無怠,畜泄以時,茲惟善政,永保圖功。《書》曰:「有備無患」。此之謂也」(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4, 32a)。
黎襄翼帝在位期間(1510-1516),朝政衰微,皇帝不留心為治,國家變動。這時候,儒臣梁得鵬(1472-1522) 向皇帝上《治平十四計策》,其中有一段內容已經運用了《書經》的話語作為依據:「臣又聞古語云:蒭蕘之言,聖人擇焉。《書》曰:知之非艱,行之惟艱。臣願陛下勿以臣言為迂闊,擇而行之,戒其所當戒,憂其所當憂。庶乎天道可順,地道可寧,人道可安,太平可致也」(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5, 6a)。
到黎昭宗皇帝在位時,朝政更加衰微,很多怪異的天象出現,史家認為這是「國祚日衰兆於此矣」(內閣官板1697, 卷之15, 36b)。面對這些,光紹二年(1517) 七月,副将左都督武川伯莫登庸已經運用了《論語·述而》孔子不語「怪、力、亂、神」的精神來勸告皇帝,《全書》記載如下:
「先是,副將左都督武川伯莫登庸奏言:公務妄行妖怪,誑惑愚民,幷誅承憲官黎璩,杜韜等信惑邪說。其畧雲:竊惟仁義中正,聖人之所常行,怪力亂神,聖人之所不語。稽諸往古,厥有明徴」。是年11月,為了勸皇帝處罰一些亂臣賊子,莫登庸便運用了《春秋》的尊王精神來保護王權,懲罰亂臣,《全書》載:臣等竊惟:天地常經,實在君臣之道;《春秋》大義,尤嚴亂賊之誅。名分甚明,條章具在」(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5, 39a)。
從上文所述,可以知道後黎朝對儒家經典得重視。隨著談論道學,儒士們也運用儒家經典為評人論事的依據。
隨著儒學的提高,科舉考試的重視,服務學習的書籍材料也受到朝廷的關注。在封建社會中,學習的教科書及印刷書籍是朝廷管理的。為了擴大儒家思想的影響,黎朝初期的皇帝們還注重刻刊儒家經書來流行。《全書》記載黎太宗紹平二年(1435) 完成新刊儒家《四書大全》之書:「新刊《四書大全》板成」(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33b-34a)。眾所周知,雖然《四書大全》是明代的產物,但一直依靠朱熹的思想。
黎聖宗時期,朝廷命令刻刊五經,藏在國子監及頒布到各個地方。《全書》記載黎聖宗光順八年(1467) 「頒五經官板于國子監,來自兼職監學士武永禎之言也」(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2, 34a),到洪德19年(1483) :「癸卯14年(明成化19年),作文廟大成殿幷東西廡及更服殿、書版庫、祭器庫、明倫東西堂」(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3, 34a)。越南18世紀大學者黎貴惇(1726-1784) 在《見聞小錄》一書也記載:「洪德年間,每年頒書于各府,如《四書》、《五經》、《文獻通考》、《昭明文選》及《通鑒綱目》。學官據此講學,科舉據此選人」(Li Guidun 1777,卷二)。
隨著接納宋學的傾向,後黎朝初期的儒士們也接納了唐宋時期排佛思想的傾向。在大越15世紀儒士們的眼裡,孔子是一位跨國家的聖人,所以保護聖道被看為每個人的責任。不僅如此,正如以儒家為主導思想的政治策略已經把排佛作為一個重要的任務。黎廷山在《越南皇帝與考生對話中的佛教話語:以1463年殿試策文為例》一文已經指出,朝廷通過科舉考試來尊儒抑佛,從皇帝到儒生都有諸多的話語來發表自己的觀點(Li 2023, 16-30)。 與中國儒學們排佛的表現幾乎無別,但本質上是不一樣的。如果唐宋階段的儒學們大多都在佛教禪宗思想的影響下來批判佛教,黎朝初期的儒學們則基本上沒有收到佛教的影響。他們對佛教的批判大多都基於唐宋的觀點,雖然有了一些創造但不太多。甚至,一些開國功臣因為守著信佛、老思想而構成與新一代的儒學出身官員發生了矛盾。
《全書》多次記載朝廷頒布詔令來調整佛教,如順天二年(1429) 是一個代表:「夏6月10日,旨揮諸僧道有通經典,及精謹節行,期以今月20日,就省堂通身檢閲考試,中者聽爲僧道,不中者仍勒還」(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0, 68a)。《全書》第10卷的第72a-b頁僅僅記載了「開試僧道給帖」六個字,但從此可以略知朝廷對僧人從「質量」方面上已經有管理的動態。
上文涉及到黎太宗在位期間有一些部分舊臣仍然受到佛教的影響,造成朝廷官員有儒釋二道之徒矛盾的情況。一些偏於佛教思想及利用佛教來為政的人物被落於不好的結果,此說明儒家對佛教的勝利。《全書》記載開國功臣大都督黎銀(?-1437) 的奉觀音佛來求他女兒是惠妃(生卒不清) 能受到皇帝的寵愛:「有告大都督黎銀家奉觀音佛為女惠妃求寵。帝御東城門,命太監杜犬(生卒不清) 領武士五十人搜銀家,得所奉佛及金銀匹絹等物。明日,銀入朝免冠謝罪。帝命收銀家奴婢問之」(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49a)。
為了這個事件,黎銀和他的女兒惠妃被失寵,黎銀的朝政影響力也因此而降低:「降黎銀女惠妃日麗為修容,女巫阮氏流遠州,符水師陳文坊徒象坊兵」(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 卷之11, 49a)。
到黎聖宗在位期間,隨著提高儒學的主張,一些為了壓制佛教也被朝廷實施,比如嚴禁新造寺觀,《全書》記載1461年的詔令已經指出:「旨揮府路各處寺觀係無元額不得擅造」(Cabinet Official Board 1697,卷之12,7b)。
陳義先生在其的研究也曾經指出,大越15世紀下半葉的時期,在朝廷的保護,儒家的思想發揮作用便成為社會的主導思想,佛教及道教的思想也跟著被掉了作用。謝玉璉在《從15世紀到16世紀的越南儒學》一文中也指出,黎聖宗對佛道二家的態度,就是受到宋學的影響。
後黎朝廷對佛教的限制政策已經發了作用,佛教的僧人受到了影響,一部分不能答應標準的條件只能勉強還俗。民間的佛寺院一般不能新造,只有一些古跡名藍是依舊活動。鄭克孟在《越南中世紀知識分子的儒佛道三教關係的理念》一文指出,在朝廷壓制佛、道二家的政策,佛、道二家已經在儒家之下:「那些壓制佛教的政策是為了提高及獨尊儒術儒學的。這段時期,儒學安全站在其上,被看為統治者的正統思想」(Zheng 2017, 379)。
本文以《全書》為基本史料加以參考相關的資料,從史學家和儒學知識分子的角度下來談論宋明理學在越南後黎朝前期的傳播及影響特征。通過《全書》記載的事件及人物的內容,可以看得出來史學家們及儒學分子受到儒家思想,特別是宋明理學。最後,筆者借用何成軒先生之言來結束此文:「宋明理學是以思辨性和道德實踐為特征的。後黎統治者結合本國情況,從實用和功利的需要出發,特別重視理學的道德實踐性這一方面,積極推行以儒家倫理觀念和道德規范為主要內容的社會教化活動,使儒學思想普及到民間,透徹到社會各個方面」(He 2000, 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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